原標題:面對天價彩禮,我們束手無策了嗎?
28歲的禮泉小伙小翼要結婚了,他除了高興,還有很多無奈和郁悶:為了結婚,他們家花了27萬元。這對以賣蘋果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家庭來說,相當于10年的收入。(2月14日《華商報》)
即將踏入婚姻殿堂的小翼甜蜜中雜以苦悶,不是沒有原因。因為他的父母都是農民,家里收入以賣蘋果為主。以他們家果園每年的收入除去成本,利潤也就兩三萬元。而按照女方要求在西安買一套房子,交首付十幾萬元,加上一輛車和協商后由10萬降到6萬元的彩禮,至少得27萬,這是他們家10年的收入。所以,他的家人得先成為“債務人”,才能換來他的“新郎”身份。如此,不苦悶還能歡欣若狂嗎?說成“一則以喜一則以懼”,恐怕更加準確一些。
小翼面臨的情況,不惟禮泉,不惟陜西,在全國也是屢見不鮮十分普遍。比如地處安徽北部的碭山農村,彩禮從三年前的兩萬元到現在的十五萬元,再加上樓房三十萬,小車十萬,還有小彩禮五萬,三金兩萬,結婚照一萬,喜宴兩萬……加起來不低于六十萬。這種沉重的負擔,已經有鬧出人命的悲劇。
彩禮節(jié)節(jié)攀升,不外乎幾個原因:首先是出現“妻荒”。如今農村青年人大都外出打工,但卻面臨進難于融入城市,退又回不了農村的尷尬。其中的女青年,自然更絕少有返回農村生活的愿望。于是客觀上造成農村男青年擇偶空間的逼仄。“物以稀為貴”幾乎是一條亙古不變的規(guī)律,彩禮抬升甚至秒升,就是容易理解的了。
其次是攀比。當彩禮成為風氣,你要十萬,我要八萬就沒面子。于是暗地較勁,乃至形成惡性競爭。于是“隨大流”式的攀比之風,就讓禮金一路狂飆直沖云霄。這時女方如果再有顏值、職業(yè)、學歷等等優(yōu)勢,彩禮還會層層加碼。
再次是不良文化的誤導。民間的彩禮,總能找到一些美麗的修飾。初次見面男方要送女方一萬元見面禮,因為這是“萬里挑一”。彩禮講究萬張5元鈔票,千張百元大鈔,50元的鈔票撒滿一地,因為寓意“萬紫千紅一片綠”。你看,這該是多么的喜慶。至于“一動不動、穩(wěn)如泰山”(動指汽車,不動指房子),是不是真能換來婚姻的穩(wěn)定,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毋需回避,如今這種風氣已然已愈刮愈烈,成為一種社會公害,甚至成為農民一夜返貧的緣由。對此,老百姓確實沒有辦法,而法律也顯得疲軟無力。因為,雖然《婚姻法》明文禁止買賣婚姻,彩禮就是一種變相的買賣,但是往往又因“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沒誰會訴諸法律,訴諸了就意味著婚事的終結。所以法律僅具有引導的價值,極少判例的示范。
真的就束手無策了嗎?恐怕不應該吧。農村的基層政權,首先要擔負起應盡的責任。因為他們對此現象耳聞目睹、觀察最清,最應該主動行動起來。以往一些村子通過制定“村規(guī)民約”對紅白酒宴加以規(guī)范,為什么不能對彩禮作出限制呢?當然,這不是一村一鄉(xiāng)的問題,需要更大范圍地呼應,否則難以進行下去??偠灾?,政府大力推進移風易俗,在杜絕“天價彩禮”上不止宣傳,還要有干預的制度與措施。再說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這也是政府的天職。
文/雷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