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亞茹劉純博記者謝斌)隨著101萬元案款的履行到位,因疲勞駕駛導致1死5傷重大交通事故引發(fā)的5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1月16日在西安市長安區(qū)法院灃峪法庭全部得到圓滿化解。
2016年3月14日凌晨1時50分許,被告王某受被告王某某雇用,駕駛半掛牽引車/半掛車沿107省道由東向西行駛時,因疲勞駕駛,車輛駛入對向車道,先后與兩輛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其中一輛轎車司機陳某某當場死亡、其他5人受傷、3車均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部門事故認定,肇事車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死者陳某某年僅22歲,系家中獨子,事故發(fā)生當日,正值其新婚蜜月旅游返程途中。
事故發(fā)生后,死者家屬及4名傷者將肇事司機(肇事司機王某已另案判處)訴至長安區(qū)法院要求民事賠償,并申請訴訟保全肇事車輛。到庭后,死者家屬及傷者情緒激動,要求肇事車輛車主立即進行賠償。由于肇事車系河北省車輛,在長途運送貨物途中發(fā)生事故,而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又系河南省某保險公司,且與車輛登記的所有人無法取得聯系,這些都給案件辦理帶來了諸多困難。通過多種途徑查詢、聯系被告,承辦法官最終聯系上被告保險公司及車輛運輸公司。經了解,肇事車輛雖登記在運輸公司名下,實為個人購買后掛靠在該運輸公司,法院依法追加實際車輛所有人為被告。承辦法官在判決生效后積極聯系各案被告,經多次協調,順利將101萬元案款執(zhí)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