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今日點擊》記者 劉旭 王勇)人常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這期間寄托了多少希望和憧憬??墒?,在陜西省漢中市西鄉(xiāng)縣有這樣一對夫婦,他們兩年內,先后賣掉 了自己兩個剛剛出生的兒子,獲利七萬多元,這對夫妻為什么這么狠心賣掉自己的親骨肉?
西鄉(xiāng)狠心父母賣了倆親生兒
今年3月15日,西鄉(xiāng)縣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保護中心來了一對鬧離婚的夫妻,丈夫姓李,漢中鎮(zhèn)巴縣人,妻子姓黃,西鄉(xiāng)縣兩河口鎮(zhèn)人,兩人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吵。
西鄉(xiāng)縣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保護中心工作人員席富英:女方非要堅持離婚,男方為了達到不離婚的目的,就說你賣了孩子。
爭吵中,丈夫李某的這句話讓工作人員席富英心頭一驚,她覺得事情有些蹊蹺,迅速向西鄉(xiāng)警方報了案,民警趕到后,立即將夫妻倆帶回進行訊問。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張廟華:這個男的一直說,他老婆4萬塊錢賣了一個孩子。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隊長徐國棟:這個女的說沒有賣,我把小孩送出去的。
這對夫妻到底誰說的是真話?經過辦案民警進一步訊問,李某和黃某初步交代了他們一起賣孩子的事實。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隊長徐國棟:賣的誰家的小孩,他背后是不是還有個犯罪團伙。
案情重大,西鄉(xiāng)警方立即成立了專案組,迅速展開偵查。然而,審訊的結果讓辦案民警大跌眼鏡。原來,這對夫婦賣掉的竟然是自己的兩個親生兒子。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張廟華:2013年3月份生了一個男孩賣了34000塊錢,2014年6月份生了一個男孩賣了4萬塊錢。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隊長徐國棟:賣到哪去了?能不能找到這個小孩,現(xiàn)在是本案的關鍵。
警方10萬人口中尋找線索
沒 有具體去向,也沒有買方的聯(lián)系方式,找到被拐賣的孩子就像大海撈針。經過多次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終于說出了一個關鍵點,2014年,買第二個孩子的是一 個47歲的女人,叫肖萍,找到肖萍是找到被拐賣的孩子的唯一線索。可是叫肖萍的人全國有很多,找到她談何容易?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張廟華:肖萍在全國人口庫里有10多萬,通過一條條地梳理,就在47歲的年齡界限里挑選了20多個讓嫌疑人辨認了一下,發(fā)現(xiàn)浙江籍的夫妻倆很符合犯罪嫌疑人交代的買家。
信息顯示,這對浙江籍夫婦女的叫肖萍,男的叫江章財,專案組立即通過浙江警方查詢肖萍夫婦的相關信息。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張廟華:發(fā)現(xiàn)肖萍和江章財一直在內蒙古打工,他們有個兒子也是2014年的,感覺到非常吻合。
根據被賣孩子的出生時間推斷,一個今年3歲,另一個將近2歲。為了找到被賣的這兩名男童,西鄉(xiāng)警方趕赴內蒙尋找肖萍夫婦。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經過大量的走 訪摸排,專案組民警終于在內蒙古的巴彥淖爾市找到了肖萍夫婦。肖萍承認自己不能生育,于2014年抱養(yǎng)了一個小孩,隨后她拿出了一張字條。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趙靜:字條上面很簡單,就是說黃某夫婦將這個小孩自愿送給肖萍夫婦來撫養(yǎng),上面沒有提到給錢還是沒給錢。
對于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婦所說的給了4萬塊錢現(xiàn)金一事,肖萍夫婦矢口否認,他們只承認給了2000塊錢的營養(yǎng)品。隨后,民警來到磴口縣婦幼保健院,查詢2014年6月的入院記錄、生產記錄,并沒有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黃某的名字,生產小孩的竟然是肖萍。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張廟華:這個人的身份信息和我們找到的肖萍相吻合,沒有生育能力,為什么又在磴口縣婦幼保健院生了一個孩子?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趙靜:給他們講政策、講法律,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肖萍夫婦二人最終承認,2014年6月份,黃某在待產期間就已經約定好剛生下來就抱走,給4萬塊錢。
夫妻倆兩個孩子賣了74000元
人常說,虎毒不食子。那么,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婦為什么忍心賣掉自己的親生骨肉呢?
據 犯罪嫌疑人黃某交代,她今年35歲,家住西鄉(xiāng)縣兩河口鎮(zhèn)三聯(lián)村。43歲的鎮(zhèn)巴人李某是她的第三任丈夫。她和前兩任丈夫已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和李某再婚 時,她還懷著前夫的孩子,孩子出生后和他們夫婦一起生活,2012年6月,李某夫婦帶著孩子一起到內蒙古磴口縣打工,不久,黃某懷孕了。
犯罪嫌疑人李某:我媳婦說把這個兒子抱出去,我說那恐怕不行,她說如果不行,要么你自己喂。
李某說,這是他第一個孩子不想給別人,可是拗不過妻子,最后還是同意了。
犯罪嫌疑人李某:最后沒辦法,我說你看著辦,我不管了。
在去磴口縣醫(yī)院檢查時,他們恰巧碰到了一個想要孩子的人。
犯罪嫌疑人黃某:人家說要是女孩就給3萬塊錢,要是男孩就多加4000塊錢,我們兩個就同意了。
2013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在磴口縣醫(yī)院生下了一個男孩。當天,買孩子的人給了李某夫婦34000元,便將孩子抱走了。
2013年下半年,生完孩子不久的犯罪嫌疑人黃某再次懷孕。
犯罪嫌疑人李某:我說這個孩子養(yǎng)起來,我們再也不生了,她說那不行要抱出去,把這個孩子養(yǎng)起來,她就說我肯定心疼親生的,不心疼別人的了。她說了算,最后,我也沒辦法。
犯罪嫌疑人黃某:他每天要上班的話一個月掙兩千多塊錢,他沒有錢,沒辦法,我就說懷上了咱們沒有能力撫養(yǎng)給他一條生路。
于是,夫妻倆又打起了肚子里這個孩子的主意。他們四處托熟人聯(lián)系買家,后經一女子介紹,與浙江人肖萍夫婦初步達成意向。
犯罪嫌疑人黃某:他們家里的條件好,人家有車有樓房,是在我們家里商量好的。他也看上,我也看上,那兩口子挺好的。
于是,黃某生產前,兩家人簽了一份自愿將孩子送給肖萍夫婦抱養(yǎng)的協(xié)議。為了便于給孩子上戶口,他們約定黃某生孩子時以肖萍夫婦的名字入院登記。
犯罪嫌疑人李某:人家提前給醫(yī)院聯(lián)系好了的,不要我們的身份證,要別人的身份證,等于要的是他們的身份證。
2014年6月30日,黃某用肖萍的身份信息登記辦理了住院手續(xù)。隨后,在磴口縣婦幼保健院生下一個男嬰,夫妻倆收取了4萬元后,將兒子賣給了肖萍夫婦。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民警張廟華:兩個孩子賣了74000塊錢,黃某和李某交代,修房子的時候用了一部分,生活上補貼了一部分,其他一部分還賬,基本上贓款都揮霍得差不多了。
西鄉(xiāng)警方成功解救出2歲被拐男童
按照我國《刑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婦做夢也沒想到送養(yǎng)自己的孩子收取補償費竟然構成了犯罪。
犯罪嫌疑人黃某:就說抱出去,就是不應該收人家這點錢,我現(xiàn)在收了,現(xiàn)在沒辦法。
犯罪嫌疑人李某:后悔把自己的孩子抱出去,別人都說你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留。
西鄉(xiāng)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隊長徐國棟:如果家庭確實困難,如果將自己的親生孩子送出去,但是要通過國家民政部門辦理正常的收養(yǎng)手續(xù),但是,如果是以出賣為目的,以金錢為目的,出賣自己的親生兒子也構成拐賣兒童犯罪。
作為父母,為了錢財,竟然一次次出賣自己的骨肉,確實十分罕見,目前,西鄉(xiāng)警方已成功解救出2歲的被拐男童,另一名3歲的男童,警方還在查尋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婦因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