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在西安市未央區(qū)團結村狹窄的巷道內,傳出了幾聲慘叫,一名20歲左右的男子被一刀戳到脖子,倒在了血泊中。

  記者在現場發(fā)現,事發(fā)地點的地面和商鋪卷簾門上都留有血跡,現場群眾說,被刺死的年輕人是村內一家網吧的老板王某。

  根據現場大量目擊群眾的描述,以及持刀行兇者遺留在現場的手機,警方很快就在陜西漢中將持刀行兇者常永宏抓獲。

  今天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名男子叫常永宏,37歲,陜西銅川人,他正是去年夏天發(fā)生在西安市北郊團結村內一起持刀傷人案件的實施者。

  被告人常永宏說,案發(fā)當天凌晨,他和一個朋友一起來到了西安市團結村,想要弄點兒錢花,兩人分別進入村內的網吧實施盜竊。

  常永宏說,他們也記不清進了幾個網吧,大概有四、五個,總共盜竊了三部手機。

  而在其中一家網吧,他在行竊的時候被當事人發(fā)現,對方立馬呼喊有小偷,他逃離后躲到了團結村內的另一家網吧里。

  常永宏:“正看別人打游戲呢,來了三個年輕人,把我給擋住,問我去過他們網吧沒?!?/p>

  被告人常永宏說的三個年輕人正是他盜竊未遂的網吧老板王某和工作人員。

  王某調取監(jiān)控后發(fā)現盜竊未遂者身穿藍白條紋短袖,在出門尋找的過程中,發(fā)現被告人常永宏從體型和衣著上都很像,隨即想要讓常永宏和他一起回網吧看監(jiān)控對質。

  而在這一過程中,雙發(fā)發(fā)生了廝打。

  而證人劉某說:“當時我被打了一拳,我蒙了,然后就這樣掄了一下。小胖子的右手在大胖子的面部揮打了一下,我看見大胖子脖子上射出了血?!?/p>

  在劉某的證言中,小胖子就是本案的被告人常永宏,大胖子就是受害人王某。

  被告人常永宏在揮拳的時候,手中拿著他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就是這一刀導致了網吧老板王某的死亡。

  在法庭上,被告人常永宏交待自己曾經因為搶奪、盜竊、涉毒四次被公安機關判處勞動教養(yǎng)。

  被告人常永宏說,自己原本僅僅是想盜竊弄點兒錢花,沒想到會持刀傷人致人死亡。本案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