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一名小學班主任表示,每學期學校會發(fā)300元至500元的回扣給老師,根據(jù)班級學生辦理人數(shù)的多少浮動,一學期一次,“學校的回扣有多少就不確定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運營商的利潤、中間代理人的回扣和給學校的回扣,最終承擔這些的還是學生家長?!?/p>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羅湖分局調(diào)查結果顯示,校訊通服務商的運營模式一般分為兩種,其一是校訊通服務商與移動通信運營商合作,通過移動通信運營商直接扣話費的方式向家長收取通信費,所得的通信費,七成歸移動通信運營商所有,三成為校訊通服務商;另外一種則是家長直接將費用打入校訊通服務商賬戶,校訊通服務商再與移動通信運營商合作開通短信服務,一般情況下,校訊通服務商與移動通信運營商約定所得75%歸校訊通服務商所有,25%歸移動通信運營商。

  一位不愿具名的運營商表示,與校訊通服務商之間屬于合作關系,價格則是按照市場供需決定,“我們屬于正常的商業(yè)行為,倘若價位不合理,我們接受政府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也希望相關管理部門給予指導。”

  校訊通該何去何從?

  深圳市羅湖市場監(jiān)管分局認為,校訊通運營商涉嫌教育亂收費和不正當競爭。學校推薦使用校訊通涉嫌違反了《反不當競爭法》第七條“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jīng)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jīng)營者正當?shù)慕?jīng)營活動”。

  深圳律師梅春來認為,通過校訊通布置作業(yè)是學校的義務,不應該向家長收費。例如氣象臺、“三防辦”發(fā)布天氣預報、臺風預警信息等,都不需要向接收短信的市民收費。此外,按照“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也不應由家長來付費,學校將相關費用轉嫁給家長并不合理。

  “家長吐槽校訊通問題的核心在于不能強制使用,學校更不能從中牟利?!鄙钲谑薪逃志珠L郭雨蓉說。

  安徽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繆富國表示,“家校溝通平臺不能成為運營商‘綁架’孩子的工具,更不能把學生們當成利潤的增長點。既沒有必要,也不是出于家長完全自愿,本質(zhì)上就是強制消費行為?!?/p>

  教育專家表示,既然這個平臺能夠實現(xiàn)良性的家?;印⒂欣趯W生的培育,那就應當加大投入,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可以把其列入公用經(jīng)費的項目,這樣家長方便,學校也輕松。此外,也有教育專家表示,應由一個獨立于學校之外的第三方機構來統(tǒng)一開展校訊通業(yè)務,任何學校不得參與校訊通類業(yè)務的推廣和定制,不得統(tǒng)一組織、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