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 4月1號起實施新的《陜西省旅游條例》規(guī)定,組織“驢友”穿越秦嶺具有危險性的健身探險旅游活動,應提前5日備案,否則要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然而如何備案處罰卻存在一定的難度。
郭俊輝是西安未央應急救援大隊的一名資深救援人員,曾經擔任大大小小一百多次救援任務,他告訴記者,其中《陜西省旅游條例》中針對穿越需要備案的條款對救援工作有不小的幫助。
西安未央應急救援大隊郭軍輝:“最起碼知道你這次出行的路線、出行的人數、你所要去的地方,假如出現意外的話,我們最起碼知道你從那邊走的,去哪邊了,走了幾天,經過分析以后我們會在最短的路線上去,找到這些失蹤的人員。”
然而,在2016年4月4號,西安一所大學的18名學生以及6名來自武漢的驢友,在沒有備案的情況下,進行鰲太穿越時遇到雨雪極端天氣,最終被救援人員安全救回。按照新的條例,這種沒有備案的穿越是要予以處罰的,但事發(fā)后卻不知由哪個部門進行處罰。
今天(4月8日)上午,記者從陜西省旅游局和陜西省體育局了解到。目前,備案主要是按屬地劃分,根據穿越地點到所屬的文體行政部門遞交包含活動時間、地點、線路、人員名單、保障措施、應急方案等信息的材料即可。另外,對于條例中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旅游行政部門進行處罰。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他們正在向有關方面申請,明確體育和旅游部門的權責,明晰執(zhí)法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