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wǎng)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 今年的3月1號,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家庭暴力的范疇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3月4號,因不堪家暴,西安新城區(qū)的張女士向法院起訴離婚并提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昨天(3月7號),西安新城區(qū)人民法院也針對張女士提出的申請,發(fā)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也是西安市法院發(fā)出的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護令。

  記者從西安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50歲的張女士,跟丈夫黃某結(jié)婚近30年。張女士說,雙方的感情一直不和,而丈夫黃某脾氣暴躁,并有賭博惡習(xí),屢次對她實施家庭暴力。去年8月份開始,她第一次起訴離婚,但由于證據(jù)不足沒有判,之后,她跟丈夫開始分居并隱瞞住址,沒想到丈夫黃某跟蹤子女的行蹤找到了張女士,2月17號晚上,丈夫黃某又對張女士動了手,造成張女士眼部和胸部受傷。2月25號凌晨,丈夫黃某又用榔頭砸壞張女士所住房屋的門鎖。張女士對丈夫心灰意冷,于是向新城區(qū)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西安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太華路法庭工作人員于繼勇:“據(jù)原告在訴狀中說,就是前些年的時候,被告也對她實施了家庭暴力,但是因為她考慮到孩子比較小,也為了這個家庭,為了孩子的成長,忍耐了這么多年?!?/p>

  同時,張女士想到了3月1號國家正式頒布實行反家暴法,她希望用法律保護自己,并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3月7號,西安新城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查后,發(fā)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西安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太華路法庭工作人員于繼勇:“人身保護令裁定的第一條是,禁止被申請人黃某對申請人張某實施恐嚇、毆打、威脅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第二條是禁止被申請人黃某跟蹤、騷擾申請人張某,第三條是禁止被申請人黃某進入申請人張某的住所,時效是六個月?!?/p>

  記者了解到,這也是西安市法院發(fā)出的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張女士也成為了新法實施后西安的首位“獲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