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2017年了,今年的駕照扣分聽說年底會清零。昨日,記者街頭隨機采訪了一些車主,發(fā)現(xiàn)不少人這樣認為。
然而,交警提醒您:交通違法記分行為累計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自己初次領取駕照之日開始計算,因此并非駕照記分清零是在1月1日起進行。
記分周期怎么計算
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到每年駕駛證領證日期這一天,就是駕駛證分數清零日。你的駕駛證如果在這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扣滿12分,而且所有的違章扣分罰款都已交錢處理完畢。到駕駛證領證日期這一天,所扣的分數就會自動清零了,到下一個記分周期內又會重新開始記分。但是如果你的扣分罰款在駕駛證清零日這一天以前沒有處理完畢,那么所扣的分數就會自動轉到下一個記分周期內。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于情節(jié)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買分賣分”屬于違法行為
駕駛證“買分賣分”屬于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面臨嚴厲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駕駛證“買分賣分”存在極大風險。如果要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背后涉及盜搶車輛或者肇事、傷人等嚴重事故案件,這時賣分人又代替違法者扣除了駕照分,那么將牽涉嚴重的法律責任。而且使得本應該接受教育的真正的違法駕駛員得不到應有的教育和警示,客觀上縱容了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交警提醒:違章被扣分后,還是記得帶駕駛證和身份證盡快前往交警隊處理。
本報記者晁陽實習記者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