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本報訊(記者李佳)西安作為一座文明古都,目前正在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行人、非機動車遵守信號燈,杜絕駕駛員、乘車人員向車外亂扔雜物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為。但仍有一些市民從車內(nèi)亂扔雜物,以身試法。
7月12日晚,駕車行駛在西安黃雁村附近的楊某,將吸剩的煙頭隨手拋出車窗外,被現(xiàn)場市民舉報。他的這一行為不但不文明,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5款“不得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規(guī)定。執(zhí)勤交警接到舉報后,對楊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楊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寫下了交通文明安全駕駛承諾書,保證此后再不做破壞西安形象的事。因其認錯態(tài)度誠懇,交警對楊某作出警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