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大學畢業(yè)后,找不到合適工作的游某回到母校,竟連偷5部手機。4月19日,西安長安法院一審判處游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8000元。

  游某2012年考入西安市某民辦高校就讀,2016年本科畢業(yè)后,在西安尋找工作,幾經(jīng)輾轉(zhuǎn),仍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期間游某還曾到某餐廳當服務員,但每月2000元的工資難以滿足他的生活需求。看到別人事業(yè)發(fā)達,回顧自己4年來為求學耗盡家中錢財,如今連個像樣的工作也找不到,游某感到非常迷茫和失落。

  2016年10月17日,游某回到母校,想尋找自己上學時的感覺。他來到操場,看到有人在打球,看臺處一個黑色書包無人看管,一時心生邪念,打開書包偷走一部手機,之后將手機銷贓,獲得贓款500元。嘗到甜頭的游某再次偷偷溜回母校,當月19日到21日連續(xù)3天,游某故伎重施,趁同學們在操場打球之機連續(xù)盜竊手機4部,涉案價值1萬余元。

  今年4月19日,長安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并當庭宣判,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游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