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檢偵查二處——以“八項禁令”提升辦案水平

  本報訊(記者 呂貴民 通訊員 蔣玉濤)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fā)《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以來,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深入學習領會《八項禁令》內容實質和精髓,結合落實《八項禁令》規(guī)定,全面推進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努力提升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的執(zhí)法辦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是今年面對嚴峻復雜的反腐敗斗爭形勢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而新設立的,側重辦理省直單位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二處成立以來,面對人員少、工作任務重,辦案要求嚴的實際,他們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對照禁令要求和新刑訴法規(guī)定的辦案規(guī)范和程序,認真執(zhí)行偵查辦案操作流程,嚴格落實辦案安全防范措施,從思想上深化對“八項禁令”重要性的認識,養(yǎng)成干警對嚴格公正文明規(guī)范司法的自覺行動和職業(yè)習慣,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誡、行有所止。執(zhí)法辦案過程中,既注重多辦案、辦大案、辦好案,更注重守法律、講程序、重證據(jù)。偵查二處組建不久,便接受了上級交辦的一起省部級重大案件。二處領導身先士卒,全處干警同心協(xié)力,克服了人員新、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在辦案中學習,在學習中辦案,提高了人員素質,順利、高效地完成了辦案任務,受到了上級領導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