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葛蘭)手持購買來的假警官證和手銬,4男子冒充警察,專門對出入按摩店的男子進行恐嚇、威脅,以敲詐勒索錢財。近日,雁塔區(qū)檢察院對這起發(fā)生在今年3月份的敲詐勒索案提起公訴,昨向媒體通報了案情。
2016年3月6日上午9時許,崔某某伙同張某某等4人,在雁塔區(qū)等駕坡村口見一中年男子從足浴按摩店出來,遂上前將中年男子攔住,自稱公安人員,以涉嫌賣淫嫖娼為由,要將這名男子帶到公安局處理。隨后,四人恐嚇、威脅,逼迫其繳納罰款。受害人胡某某信以為真,4人驅車帶領胡某某,先后從兩家銀行的ATM機上提取胡某某卡上的2.45萬元,又從其身上拿走500元。分贓后,4人逃離現(xiàn)場。3月8日,胡某某到公安雁塔分局報案,3月23日,崔某某、張某某先后被抓獲歸案,其余二人至今在逃。
雁塔區(qū)檢察院認為,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警察敲詐勒索他人錢財2.5萬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