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寶雞市扶風縣屈先生反映稱,扶風縣杏林鎮(zhèn)澇池岸小學教師葛某某酒后駕車,經過344國道扶風縣杏林西坡村大溝組T型路口,與騎自行車的弟弟屈某相撞,屈某送醫(yī)不治身亡。

屈先生說:“我們在杏林鎮(zhèn)西坡村居住,7月15日7時許,弟弟屈某騎自行車(由西向東)在經過104國道三家堡商店附近時候,被一輛轎車撞倒,送到縣醫(yī)院后不治身亡。肇事者為扶風縣杏林鎮(zhèn)小學老師葛某某,同車的其他兩人是杏林鎮(zhèn)教育組公職人員?!?/p>

據知情人透露稱,7月14日晚,杏林鎮(zhèn)教育組楊某某組織葛某某等人在縣城聚餐,當晚住在縣城。次日7時許,葛某某等人駕車返回單位上班途中發(fā)生車禍。

死者兒子屈亮說:“父親今年54歲,家里基本靠父親支撐,母親多年來患有難治性癲癇病,生活不能自理,家里還有78歲的奶奶。出事之后,我返回老家,照顧家里兩位老人。”
家屬提供的7月15日《寶雞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血醇檢驗報告》顯示,肇事司機葛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38mg/100mL。7月22日,經二次復檢《陜西西咸新區(qū)華大法醫(yī)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血樣乙醇成分含量為83.91mg/100m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醉酒駕駛行為。
記者從扶風縣教體局獲悉,葛某某確系小學教師,此事縣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扶風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人表示,目前,該案在縣交警大隊交通事故中隊進一步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