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渭南一小伙網(wǎng)聊認識已婚女 持刀將其砍殺

  圖中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審現(xiàn)場,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名男子名叫夏彤輝,今年24歲,渭南市臨渭區(qū)交斜鎮(zhèn)雷豐村人,初中文化程度。那么年紀輕輕的被告人夏彤輝,究竟所涉何罪呢?他又做過些什么,而使自己成為出庭受審的對象呢?“

  夏彤輝:“腦子一下就亂了,然后就拿出刀來亂砍一氣?!?/p>

  那么,被夏彤輝持刀砍死砍傷的受害者究竟是誰?這起悲劇究竟是如何發(fā)生的呢?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當時夏彤輝在上網(wǎng)時認識了一個女孩緱某,兩人在網(wǎng)上聊得十分投機,并很快將關(guān)系更進了一步。

  2014年10月,夏彤輝和緱某相約在西安見面后,很快又在雁塔區(qū)王家村租房同居在一起,他們從虛擬的網(wǎng)絡(luò)世界走到了現(xiàn)實生活當中。

  原來和夏彤輝交往的女孩緱某,當時25歲,老家也是渭南市臨渭區(qū)人,但她已經(jīng)在四年前遠嫁到了安徽省銅陵市,并在當?shù)赜幸粋€兩歲大的女孩。也許由于現(xiàn)實婚姻的不如意,她最終選擇回到了西安,并向夏彤輝說明了自己的情況,而夏彤輝也表示可以接受。

  在兩個人共同生活了三個多月后的這天晚上,夏彤輝和緱某發(fā)生了不愉快,之后緱某便獨自回到了娘家。

  法庭上,被告人夏彤輝自己也說不清當時究竟是為什么發(fā)生不愉快,總之緱某不理他也不說話。

  緱某回家后的第二天,也就是案發(fā)當天一大早,夏彤輝便乘坐火車回到了渭南,來到了女孩緱某家居住的小區(qū)。法庭上,夏彤輝供述,自己當天一共去了兩次,第一次在門口徘徊了一個多小時沒有進去,之后便出了小區(qū),在附近商店購買了一把菜刀。

  通過小區(qū)監(jiān)控可以看到,2015年1月27日中午12點47分左右,夏彤輝再次進入該小區(qū),當時天空還飄著小雪,夏彤輝當時穿一件藍色上衣,深色牛仔褲,白色運動鞋。那么這次他為什么要帶把菜刀呢?

  被告人夏彤輝:“第二次帶的菜刀,之前她說她家族人非常多,我考慮畢竟在別人村,害怕別人對我有傷害?!?/p>

  夏彤輝說來到女友的家門口,聽見了屋里女友和母親的對話,女友的母親勸自己的女兒,既然已經(jīng)結(jié)婚就不要再和夏曉輝交往,在門口聽見屋里的對話后,尤其是緱某的母親不讓女兒和他來往后,他變得非常生氣,隨后就敲開了房門進到屋內(nèi)。

  當時緱某家里有緱某、緱某的母親和她的嫂子三個大人還有緱某三個月大的侄兒,夏彤輝的突然闖入,給這個溫馨平和的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zāi)。

  夏彤輝說,自己進屋后也沒有多說什么,看到緱某的母親讓打電話叫人時,他一害怕才開始動刀行兇的,那么情況是否如此呢?受害人蔣女士就是緱某的嫂子,也是現(xiàn)場唯一的目擊者,她說當時就是給夏彤輝開的門。

  在蔣女士的描述中,夏彤輝當時的神態(tài)有點瘋狂,進來之后沒有說什么話,就直接用刀砍人。

  受害人蔣女士說,看到夏彤輝瘋狂揮刀砍人的一幕,她就趕緊抱著孩子打開房門想往出跑。 最后蔣女士抱著孩子跑到了樓下的地下室,才躲過了一劫。而女孩緱某和她的母親則沒有那么幸運。

  通過監(jiān)控可以看到,14點01分,夏彤輝和緱某、緱某的母親三人廝打著出了單元樓,夏彤輝舉刀對受害人繼續(xù)進行砍殺,直到受害人倒地后,他才停手,整個過程持續(xù)了大約30秒。

  監(jiān)控顯示,14點01分30秒左右,被告人夏彤輝快速跑步出了小區(qū)大門,緊接著受害人緱某的母親也顫巍巍的跟在后面,追出了小區(qū),而女孩緱某此刻已經(jīng)倒在了小區(qū)里。

  喪心病狂的被告人夏彤輝,在揮刀殺害兩人致傷一人后,把菜刀扔在了小區(qū)外的綠化帶里,他隨后便返回西安,退了租住在王家村的房子,搬去東郊他同村好友溫某的租住處。

  庭審中,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夏彤輝,因感情糾紛持刀故意殺人,造成兩人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后果,其行為應(yīng)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夏彤輝辯稱,自己的行為屬于激情犯罪,沒有殺人的故意。夏彤輝的辯護人認為,案件應(yīng)該定性為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被告人使用刀是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屬于激情犯罪,同時案件是由戀愛感情引發(fā)的矛盾,所以建議法庭能夠從輕判處。

  案件沒有當庭宣判,合議庭表示,將在評議之后,擇日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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