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李女士反映家屬廖某11月10日晚入住安康市嵐皋縣118商務酒店后,離奇受傷身亡,嵐皋縣城關鎮(zhèn)派出所表示已立案調查。聘請第三方做尸檢。

11月15日,嵐皋縣公安局針對此事發(fā)出通報。

全文如下:
警情通報
本縣南宮山鎮(zhèn)居民廖某(男,現年48周歲)于2020年11月10日晚入住本縣城關鎮(zhèn)118商務酒店,后在酒店樓梯間昏迷,經市縣兩級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警情發(fā)生后,我局組織民警和技術人員迅速開展調查、現場勘驗及尸體檢驗工作。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2020年11月10日17時許至21時許,廖某與朋友甘某等人兩次飲酒,21時18分,其朋友甘某將其送入118商務酒店405房間獨自入住。23時許,廖某自行走出405房間(赤腳、行走姿態(tài)搖晃),由四樓經樓梯間行至三樓,敲門滋擾302房間,與前來勸阻的酒店服務員周某及302房間入住旅客周某亮(65歲,老年旅行團成員)等人在樓道發(fā)生爭執(zhí),周某亮等人將廖某勸阻推搡出樓道隔斷門外平臺處,雙方脫離接觸。后酒店服務員周某發(fā)現廖某倒臥在2樓至3樓樓梯間,呼吸粗重。遂撥打報警、急救電話。我局接警后,處警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fā)現廖某倒臥在酒店2樓至3樓樓梯間,對其呼叫無應答,周圍無血跡,有明顯酒味。隨后120救護車趕到,處警民警同醫(yī)護人員將廖某送往嵐皋縣醫(yī)院救治,發(fā)現其身體無明顯外傷,意識已喪失,經搶救診斷該廖為腦死亡。11月11日該廖被轉至安康市人民醫(yī)院做進一步救治,11月13日凌晨經救治無效死亡。
廖某死亡后,為查明廖某死亡原因,我局聘請省級專業(yè)司法鑒定機構于11月14日對廖某尸體進行了檢驗鑒定,經檢驗廖某尸體未發(fā)現致命性機械性損傷,結合調查走訪、現場勘驗,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相關調查、檢驗鑒定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警方提醒廣大網民不造謠、不傳謠,對于編造、傳播謠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嵐皋縣公安局
2020年11月15日
來源:嵐皋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