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對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杜東鋒等2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公開宣判。

  被告人杜東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虛假訴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挪用資金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杜東鋒的哥哥杜西鋒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40萬元。

  被告人杜東鋒的弟弟杜軍鋒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86.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被告人杜東鋒的兒子杜云飛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83萬元。

  其余多名被告人分別被處以三年又六個月到十六年又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該案系省市區(qū)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之一, 公訴機關指控,自1996年起,被告人杜東鋒通過拉票賄選等手段先后攫取了西安市灞橋區(qū)豁口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職務,通過賄買等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并網羅了社會閑散人員及吸毒人員多名,專橫跋扈,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無視黨紀國法,先后實施了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強迫交易、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占用農用地、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虛假訴訟、詐騙等。

  一家四人全部加入該組織

  是當地典型的“村霸”和“黑老虎”

  杜東鋒的哥哥杜西鋒,弟弟杜軍鋒,兒子杜云飛均參加到該組織當中,公訴機關認為,該組織多年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百姓、罪行累累,并造成了多人重傷、輕傷,是農村重點區(qū)域典型的“村霸”和“黑老虎”。

  該黑社會組織實施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基層組織政治生態(tài),嚴重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和法治環(huán)境,嚴重破壞了經濟秩序、營商投資環(huán)境和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在西安市東郊區(qū)域惡名昭著,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公訴機關建議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7項罪名對被告人杜東鋒及其他29名被告人所涉及的45宗犯罪事實與11宗違法事實追究責任,予以嚴懲。

  曾組織斗毆

  監(jiān)控記錄斗毆場面

  記者了解到,2016年,在被告人杜東鋒的指揮下,該組織成員糾集數十名社會閑散人員在灞橋區(qū)騰佳攪拌站持刀具、棍棒斗毆,致多人受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