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碓矗喝囟际袌?通訊員 梁明 記者 李佳)11月1日16時,西安公安長安分局灃峪口公安檢查站在武裝盤查過程中,在對一輛臨牌為陜A××013的白色轎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后備廂內放有3株長約1.2米的野生板栗樹苗。經詢問,駕駛員張某林(男,甘肅省隴南市禮縣人)稱其進山游玩時出于好奇,一時興起就挖了山腳下的3株野生板栗小樹,想帶回老家種在自家院子里。

  檢查站民警對張某林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耐心講解了秦嶺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告知張某林,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盜挖野生植物可按盜竊行為處以拘留和罰款。如果是盜挖國家保護的珍稀植物,那就觸犯了刑法。張某林聽后表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稱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隨后,灃峪口公安檢查站將張某林及其盜挖的3株板栗樹幼苗,移交至秦嶺森林公安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