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絡招嫖成功后,7人團伙聯(lián)手敲詐被害人,不到一個月就得手5.6萬元。昨日,該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站上法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6月份開始,被告人施某勇和被告人楊某星二人為非法斂財,先后糾集被告人徐某保、秦某、王某(女)、薛某、賈某策,以招嫖并敲詐勒索嫖客的形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一個人員較為固定、分工較為明確的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中,被告人施某勇、楊某星具體組織、策劃敲詐勒索行為;徐某保負責建群聯(lián)絡,薛某、賈某策負責開車,3人同時負責具體實施威脅、要挾行為;秦某以女子身份在網(wǎng)上招嫖;王某則負責提供性服務。7人約定根據(jù)分工,每個人可分得30%至10%左右不等的贓款。

  今年1月27日晚,被告人秦某假扮女網(wǎng)友通過“陌陌”聊天,成功與被害人段某某相約在西安市蓮湖區(qū)某酒店2828房間見面。被告人王某收取嫖資并在此與被害人發(fā)生了性行為,隨后利用上衛(wèi)生間之機,在微信群通知其他被告人并打開房門,被告人徐某保、薛某、楊某星陸續(xù)進入2828房間,以王某與被害人發(fā)生性行為后肚子疼為借口威脅、要挾,迫使段某某通過微信向楊某星轉賬人民幣1.4萬元。后楊某星通過微信給徐某保、薛某、王某各分得人民幣1500元,給秦某分贓人民幣1800元,給未去現(xiàn)場的施某勇分贓人民幣1400元。

  此后,該犯罪組織又在2月15日、2月17日及2月20日,以同樣方式,先后在西安蓮湖區(qū)、未央?yún)^(qū)、經(jīng)開區(qū)實施敲詐勒索犯罪3起。前后共計敲詐勒索錢款5.6萬元。

  昨天,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7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未央法院認為,該7名被告人已形成涉惡勢力犯罪集團,7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jù)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團中的犯罪數(shù)額、參與時間、地位、作用和其他量刑情節(jié),法庭當庭宣判,施某勇、楊某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11個月,其余被告人分別獲刑3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同時對各被告人分別并處罰金。

  值得一提的是,該7名被告人分別來自江蘇、安徽、陜西等地,除1988年出生的秦某外,都是“90后”,唯一的女性王某則出生于2000年。

  本報記者 張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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