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wǎng)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燁 崔龍 魏茂毓)昨晚,西安公安交警支隊碑林大隊在夜查酒駕時,突然發(fā)現(xiàn)一名寶馬車女司機在距離檢查點不遠處從車上下來,試圖與同車的一位女乘客調(diào)換座位,那么,駕駛員為什么會做出這樣一個反常的行為呢?
晚上9點57分,西安交警碑林大隊小雁塔中隊在西荷商業(yè)街夜查酒駕時,發(fā)現(xiàn)一輛寶馬SUV突然停在路邊,車上的女性駕駛員下車準備走到車的另一側(cè),而同車的一位女乘客試圖坐到駕駛座位上,車開得好好的為什么要換座位呢?交警立即前往,在交談中,發(fā)現(xiàn)這名女司機身上有些酒氣,于是現(xiàn)場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對她進行了檢測。
這名女司機說,自己當時就是把車從地下停車場開到了地上,沒想到被交警撞了個正著。
當事女駕駛員:“我就要找代駕呢,從底下(地下停車場)上來出這樣的事情?!?/p>
交警介紹,從執(zhí)法記錄儀拍攝的情況來看,這名女司機換座位沒有既成事實,不過當事人已經(jīng)承認是她開的車,駕乘關(guān)系已經(jīng)明確。根據(jù)規(guī)定,這名女司機將面臨相應的處罰。
西安公安交警支隊碑林大隊副大隊長 費濤:“她屬于酒后駕駛,(駕駛)執(zhí)照被吊扣半年處罰一千元記十二分。到期以后她要進行科目一的考試才可以把駕照領到?!?/p>
同時,交警部門表示,如果涉嫌酒駕時采取掉包行為的話,頂包者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西安公安交警支隊碑林大隊副大隊長費濤:“假如說是在取證過程中實施了這種掉包行為,那要看這個開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了,如果含量高于80以上,那就屬于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對于頂包人可能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假如他這個含量沒有超過一定的標準沒有超過80那就是個行政處罰?!?/p>
酒精不僅會使人判斷能力、操作能力降低,而且會造成一定的視覺障礙,易引起疲勞,所以酒后駕車的危險性可想而知,在這里,交警部門也想提醒大家,開車切莫貪杯。
西安公安交警支隊碑林大隊副大隊長費濤:“特別是夏季年輕人或者說是愛喝啤酒吃烤肉,千萬不要有這種僥幸心理,對自己和他人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