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趙季萍記者謝斌實習生孫天宇)男子買手機時,感覺受到冷落,心生報復心理,竟然偷走手機店21部合計價值3萬多元的手機后,全部扔在了大街上。昨日,這名男子被西安市雁塔區(qū)檢察院予以批捕。
今年28歲的趙某是安徽人,1月4日,趙某在西安三爻村附近伺機盜竊。晚上9時許,趙某從三爻村一超市后門進入超市樓梯,在1至2樓之間的樓梯待了近一個小時。晚10時許,等超市下班后,趙某下到一樓超市的監(jiān)控室,用隨身攜帶的小刀將監(jiān)控室內(nèi)電線割斷后,從二樓消防通道的門進入超市內(nèi)部,然后撬開受害人李某位于超市一樓的手機柜臺,盜走華為、VI?VO、OPPO三種品牌手機共21部。5日早上,趙某從三爻村乘坐出租車直接前往魚化寨,在外事學院南區(qū)附近道路及人行天橋上,先后將21部手機一部一部扔掉。
趙某所盜手機均為待售手機,根據(jù)受害人提供的進貨票據(jù),21部手機共價值32906元。當天上午,受害人發(fā)現(xiàn)手機店被盜后報警。民警依據(jù)線索,當天在位于長安南路的太白莊園7樓將趙某抓獲歸案。在抓捕過程中,趙某拒不配合,甚至將民警手部咬傷。
偷手機為何又全部扔掉?據(jù)趙某交代,2016年五六月份,他曾前往這家手機柜臺買手機,當時手機店老板對他愛理不理的,一副瞧不起他的樣子,他就沒買手機離開了。后來就想著要報復這個手機柜臺的老板。雖有這樣的想法但一直沒有實施,直到今年1月4日,他又想起這件事,就決定去偷手機并扔掉。于是,便利用自己曾在超市樓上健身房干過健身顧問、熟悉地形的優(yōu)勢提前潛入超市并作案。
雁塔區(qū)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趙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涉嫌盜竊罪,遂決定對趙某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