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喝酒惹的禍。男子醉酒后乘坐出租車,借酒勁抱住懷孕女司機強行親吻、猥褻,遭到反抗后又咬傷司機的臉頰和左手。
記者了解到,2016年10月19日,蓮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張某批準逮捕。2016年9月27日晚9時許,看到丈夫何先生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已懷有五個月身孕的于恬(化名)主動提出幫丈夫去給電動出租車充電,順便練練車技。
于恬駕車從環(huán)城路向北行駛時,有一男子架著一名渾身酒氣的男子攔住了于恬的車,架人男子給于恬說了目的地后,將醉酒男子放到了副駕駛的位置上便離開了。
當于恬駕車至火車站地下通道附近時,該男子突然撲向于恬,用手在于恬身上亂摸,于恬在反抗中被該男子咬傷了左臉頰和手指。無奈之下,于恬電話向丈夫求救。15分鐘后,當何先生趕到現(xiàn)場時,該男子的右手還拽著于恬的手,左手摟著于恬的腰。
經(jīng)查,該男子姓張,現(xiàn)年24歲,是個電梯維修工,曾在2012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張某在案發(fā)前與朋友一起喝了一斤白酒和兩瓶啤酒后酒勁上頭,恍惚間發(fā)現(xiàn)女司機貌似其女朋友,于是對女司機實施了摟抱、親吻等猥褻行為。檢察官認為,張某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guī)定,涉嫌強制猥褻罪,又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徒刑,社會危險性明顯,應當對其批準逮捕。(記者:楊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