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郝先生打電話向記者反映,他是榆林市府谷縣人,目前在西安,7月19日,他去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時,工作人員告知他,7月18日,他的居住證辦理已被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受理,登記地址是延安市寶塔區(qū)東大街,郝先生感到困惑,他本人都沒去過延安,怎么莫名其妙在延安有了居住證。

  7月21日上午,記者來到受理單位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寶塔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加軍告訴記者,刑警隊沒有辦理居住證這項業(yè)務,當記者給他看照片確認時,他說,居住證辦理不歸他們大隊管,受理人曹某某不是寶塔分局刑警大隊工作人員,是治安大隊的。至于圖片中顯示受理單位是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事警察大隊,他也不清楚是什么情況。

  隨后,記者來到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寶塔派出所,記者說明來意后,該所所長譚斌告訴記者,7月19日該所接到上級通知,詢問郝先生的居住證是怎么辦理的,這個情況他們也在調查中,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郝先生的居住證不是該所工作人員辦理的,也沒有在該所打印過郝先生的居住證。譚斌叫來該所負責打印證件的工作人員趙希丹,進一步核實該所沒有辦理打印郝先生居住證的事實。

  譚斌說,郝先生的居住證確實不是寶塔派出所辦理的,2016年2月1日起,文件規(guī)定,首次申辦居住證,6個月以后派出所才能答復辦理,而照片中顯示,7月18日郝先生首次辦理居住證,7月19日就打印了居住證,一般來說,派出所是沒有這個權限打印居住證的。

  記者聯(lián)系了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該局政治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局正在調查此事。記者從公安網(wǎng)上查了郝先生的信息,感到意外的是,簽發(fā)機關一欄由原來的“陜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寶塔派出所”變成了“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馬王派出所”,縣局公安機一欄由原來的“陜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變成了“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其他內容沒有變,打印受理單位還是“陜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事警察大隊”。

  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郝先生,郝先生告訴記者,由于他急需居住證,就去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馬王派出所辦理了居住證,至于之前寶塔分局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給他辦理了居住證,他7月19日也打電話給寶塔分局了,該局說正在調查,至今沒有給他回復。本報記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