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信息視頻截圖造謠信息視頻截圖

  為贏得微信粉絲關注自己并擴大在微信平臺上的手機銷量,22歲的王某11月6日晚將拍攝到的西安小寨賽格國際購物中心視頻畫面發(fā)布上網,聲稱當晚要對該處實施“爆炸”并進行網上直播。警方截獲此信后迅速排查,未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11月7日凌晨2時許,王某等4人被抓獲。王某因此成為新《刑法》施行以來,利用微信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被追究刑責的西安第一人,現(xiàn)已被雁塔警方刑拘。

  造謠:有人發(fā)視頻要實施“爆炸”

  11月6日晚10時許,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網上接連出現(xiàn)多條視頻信息,聲稱要在小寨賽格國際購物中心實施“爆炸”,并將進行網上直播。這則視頻共分四段,分別拍攝于小寨十字、小寨賽格國際購物中心樓頂立體停車場、樓頂扶梯口和該購物中心2樓平臺上。其中,一男子聲稱,如何實施“爆炸”并直播整個過程,畫面中另外3名男子相互附和著。這一信息頓時引起網民圍觀。

  截獲這些信息后,小寨路派出所立即組織20多名警力急赴賽格國際購物中心,會同該處保安對整棟樓上的顧客及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疏散。民警王毅告訴記者,經過對該購物中心整棟樓進行全面排查,未發(fā)現(xiàn)任何可疑物品,在該購物中心內外,也未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情況。在此期間,另一組民警針對網上傳播的視頻信息展開偵查,并初步確定發(fā)布視頻者的基本情況。11月7日凌晨2時30分,民警在長安區(qū)某小區(qū)將正在熟睡的嫌疑人王某及另外3名同伙抓獲。昨天上午,22歲的王某提起自己當晚的舉動時后悔不已。他告訴民警,自己平時通過微信平臺銷售手機,當晚與同伙上演荒唐的“勁爆”鬧劇,目的是想利用快手軟件賬號推出自己拍攝的視頻畫面和虛構的內容信息,吸引足夠多的粉絲關注,讓粉絲們購買自己的手機。

  入刑:造謠者王某已被依法刑拘

  辦案民警王毅說,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8種入刑行為,利用微信造謠傳謠就是其中之一。新《刑法》第291條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某的這種行為是新《刑法》施行以來,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西安第一人。

  目前,王某已經被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刑拘,其另3名同伙正在進一步接受警方調查處理。

  本報記者李永利實習生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