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程凡 記者 李嵐)一男子冒充電視臺記者進村騙取村民信任后進行踩點,盜竊孤寡老人錢財受刑。近日,柞水法院對被告人宋磊以盜竊罪判處拘役5個月,罰金2000元。

  2016年3月20日,被告人宋磊冒充電視臺記者以下鄉(xiāng)扶貧的名義,騙取貧困群眾的信任,出入各家踩點準備實施盜竊。當晚,被告人宋磊留宿柞水縣營盤鎮(zhèn)龍?zhí)洞灞缓θ烁呙骷?,次日早,離開高明家后又返回,趁家中無人扳開鋁合金窗戶進入屋內,將五保戶高明藏于被褥下裝有2100元錢的一黑色錢包盜走后逃離現場。同年4月8日9時許,被告人宋磊通過撬門的方式進入該村貧困戶劉四有家,但未盜取到財物。后公安機關在巡邏時發(fā)現被告人宋磊形跡可疑,對其盤問時,被告人宋磊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所盜現金748元被揮霍,剩余贓款1352元被追繳發(fā)還。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宋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000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宋磊在公安機關盤查時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有入戶盜竊孤寡老人財物和犯罪未遂情節(jié),可酌予從重處罰,故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