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刷47.8萬買車沒要合同,銷售顧問被警方羈押無法提車。西安一男子刷47.8萬買車沒要合同,銷售顧問被警方羈押無法提車。
西安一男子刷47.8萬買車沒要合同,銷售顧問被警方羈押無法提車。西安一男子刷47.8萬買車沒要合同,銷售顧問被警方羈押無法提車。

  西部網(wǎng)訊(陜西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記者 魏茂毓 王玥瑤) 在咸陽工作的李先生說,今年(2016)1月3日,他和朋友通過一名姓孫的銷售顧問,在西安一家4s店購買了三輛SUV汽車,共花費47.8萬元,用朋友的卡分兩次在4S店里刷卡付賬。

  李先生說,因為以前也通過這名孫姓顧問也買過5、6次車是熟人了,所以這次沒有索要合同和發(fā)票,沒想到?jīng)]過多久卻被告知這名銷售顧問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羈押了,4S店拒絕提車退款。

  對此,專業(yè)法律人士說:4S店銷售人員當時的銷售行為是一種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由4S店承擔,將購車款返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