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立)近日,咸陽市秦都區(qū)雙照街辦大王村村民向記者反映,大王村在新村建設和村民安置過程中,個別人利用手中權力涉嫌侵占村集體利益。

  村民反映村領導私自售房

  大王新村建設始于2012年,當時咸陽市啟動修建城西快速干道項目,在大王村征地,一些村民房屋被拆遷,另有一部分村民持有莊基地批復等待安置。經大王村委會和雙照街辦研究通過,上報秦都區(qū)政府獲得批準,決定在該村村東統(tǒng)一修建大王新村,建設期限為18個月。

  2013年7月15日,大王村成立了新村建設領導小組。大王新村建設工程4萬余平方米,為了保證房屋建筑質量,向村民承諾對建筑單位實行招投標、但在實施過程中,這項承諾并未兌現(xiàn)。

  據(jù) 該村村民反映,大王新村建設竣工后,共建成81套住房,安置戶58戶,剩余23套住房閑置。個別村領導不經村民同意,以每戶兩層樓40萬元、三層樓50萬 元不等的價位向外出售,在“售房協(xié)議”上沒有加蓋“大王村村委會”的公章,而是違規(guī)加蓋“村黨支部”的章子,所賣莊基和房屋獲利幾百萬元,錢沒有上繳村集 體賬戶,涉嫌被人侵占挪用。

  記者在雙照街辦采訪時,街辦張副主任告訴記者,針對大王新村存在的問題,雙照街道辦事處成立了由街辦紀委、 統(tǒng)籌辦、土地辦組成的4人調查小組,經過調查核實,大王新村所剩房屋11戶,3戶至今閑置,已經出售了8戶,經辦人沒有向街辦匯報獲得街辦同意,所出售莊 基(房屋)獲得的錢款,據(jù)說是用于新村的基礎建設。對于違規(guī)出售莊基,雙照國土所和秦都區(qū)國土局土地執(zhí)法大隊已做過處理。但不管出自什么理由都不許對集體 莊基進行買賣,責令將出售的莊基地全部收回。

  村支書違規(guī)售莊基受處分

  關于村民反映新村建設施工隊沒有資質問題,張副 主任回答說,經調查核實,在大王新村建設的三支工隊中,只有一家有資質,另外兩家確實沒有資質。當時主要是為了趕工期,讓拆遷戶盡快回遷入住,至于工程質 量,新村建設領導小組委派村監(jiān)委會的人監(jiān)管,以便得到村民的認可。

  大王新村私自出售莊基、房屋,作為新村建設領導小組組長、大王村黨支部書記王軍柱沒有召開村委會、黨支部和村民代表會議,沒有獲得雙照街辦同意擅自行動,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今 年5月21日,經雙照街辦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軍柱黨內警告處分。對于已經售出的8戶莊基必須收回交還給村集體并退款。截至目前,8家外來購買莊基戶只有 2戶辦了退房手續(xù),其余6戶并沒有退還莊基。而對于村民反映強烈的私自賣房問題,雙照街辦的調查人員并沒有提及。

  6月2日下午,記者將所掌握的情況向咸陽市秦都區(qū)紀委做了通報,區(qū)紀委表示將督促雙照街辦徹底調查此事,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