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內(nèi),兩起打架。昨天,西安臨潼警方發(fā)布了一個“打架成本”,以案說法,給打架雙方算了筆明細賬。

  6月16日11點,家住臨潼區(qū)油槐街辦的張師傅報警,稱自己被人打了。相橋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展開調(diào)查。原來,張師傅與黃師傅前些日子因為收割麥子發(fā)生糾紛,雙方吵了好幾次架。當天,雙方再次爭吵起來,情緒一激動,大打出手,雙方都受了傷。警方對兩人給予了行政拘留。第二起打架,發(fā)生在這天晚上11點50分。雨金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報警人稱,轄區(qū)有人攔路打人還砸車。原來,住在附近的韋師傅,因為半夜時分,家門口有渣土車經(jīng)過,噪音擾民,他站在家門口圍觀。此時,酒后開車路過的朱師傅,以為韋師傅在阻攔渣土車,導致自己的車無法通過,遂將韋師傅罵了一頓。兩人發(fā)生廝打,事后,韋師傅覺得莫名被辱罵、被毆打,非常生氣,從家里拿出一根木棍,將朱師傅面包車的擋風玻璃砸碎。經(jīng)公安臨潼分局審批,兩人均被行政拘留,關(guān)于朱師傅的酒駕問題,已移交交警部門處理。

  記者看到,這份“打架成本”按照不同程度,警方詳細公布了一筆賬:造成輕微傷的直接成本=5至10天行政拘留+200元至500元罰款+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造成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賠償金+開除公職+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羈押少掙的工資+社會及家庭影響;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jīng)濟賠償+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nbsp;

  本報記者 宋雨 通訊員 李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