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保安因拒請客打死保安隊長
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保安黃某因拒絕保安隊長讓他請客吃飯,雙方發(fā)生口角并互毆,后黃某持木棍將李某打死。昨天上午,黃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審。
被指控故意傷害罪
檢方指控,46歲的黃某是黑龍江省人,初中文化。黃某于2015年9月23日0時許,在北京市西城區(qū)北營房中街阜外醫(yī)院工地地下一層內(nèi),因瑣事與39歲的李某發(fā)生口角并互毆,后黃某持木棍猛擊李某頭面部數(shù)下,致其重度顱腦損傷死亡。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被害人家屬認為,李某生前是北京某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yè)公司)的員工,該公司委派李某到北京某裝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裝修公司)。因此,在法庭上,被害人李某的父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被告人黃某、物業(yè)公司和裝修公司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安葬費等共計140萬余元。
因拒絕請客起沖突
對于指控,黃某稱,案發(fā)前,他在阜外醫(yī)院的工地上當保安,跟物業(yè)公司簽了勞動合同,死者李某是保安隊長。當晚10點下班后,“李某帶我去超市買酒,讓我出錢,一共買了16瓶啤酒,其中我喝了2瓶”。
“喝酒后,李某一個朋友來了,他讓我請他倆吃飯,我沒同意,就回宿舍睡覺了”。黃某說,晚上12點多,他已經(jīng)睡著,李某突然進屋掀開他的被子,騎在他身上打罵說,不請他吃飯,讓他很沒面子,不聽話就打跑我。
黃某稱,因為被李某追著打,他在門口撿到一根木棍,他掄起木棍打在李某的頭上,大概有三四下。后看到李某倒地,頭上流著血。隨后,同事報警。
黃某所居住的宿舍共有4人居住,公訴人當庭宣讀了黃某3名室友的證言,3人供述基本一致,稱事發(fā)時都已關(guān)燈睡覺,后被爭吵聲吵醒,看到兩人在打架,后李某坐在地上,黃某到門口拿起木棍打在李某頭部。
庭上,公訴人問:“他為什么讓你請客”?黃某回答,李某每天下班都讓其他隊員請客吃飯,如果不請客,他就欺負人家。
兩被告公司拒賠償
對于民事賠償部分,黃某稱,他同意賠償,但沒有個人財產(chǎn),物業(yè)公司和裝修公司均不同意賠償,物業(yè)公司表示,案發(fā)時是凌晨,并不是工作時間,兩人都是成年人,公司不應承擔看管責任。裝修公司表示,公司與物業(yè)公司有合作關(guān)系,與受害人沒有勞動合同關(guān)系。
黃某的辯護人認為,黃某承認毆打被害人的犯罪事實,對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雙方之前沒有矛盾,這次是因為被害人在深夜去宿舍主動挑起事端,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臨時起意采取了過激行為。
公訴人表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作案手段殘忍,犯罪后果嚴重,使被害人家屬失去親人,其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大,應嚴懲。
此案,當庭并未宣判。
>>追訪
死者留下腦癱兒子老父不知如何撫養(yǎng)
庭后,被害人父親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他現(xiàn)年67歲,他一共有兩個兒子,出事的是大兒子,為了參加庭審,他與小兒子一起坐火車從陜西老家趕來。
記者看到,在老人的包里揣著兩張大餅和一根大蔥,老人稱,他們一家都是農(nóng)民,靠種地為生,家里很窮,因沒有錢,大餅和蔥就是他的飯,“來北京已經(jīng)三天,為省錢,他們住在法院附近地下室,一晚上60元”。
老人稱,兒子與兒媳婦于2014年9月離婚,離婚后,兒子到北京打工。沒想到在北京竟被人打死了,給家人打擊很大,“兒子離婚后,留下兩個孫子,一個12歲,一個5歲,小孫子還是腦癱,兒子去世后,我該怎么撫養(yǎng)兩個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