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 實習生張昕 張晴悅)打電話叫餐到酒店房間,但自己不吃,反而持剪刀威脅送餐的服務員,吃掉飯菜,自己則在一旁吸食冰毒。民警調查時,這名酒店的男住客還咬傷了民警。

  2014年11月12日中午,謝某入住西安市科技路一家酒店。入住時,他給酒店餐飲部打電話叫餐,可隨后發(fā)生的事讓人始料不及。西安市雁塔區(qū)檢察院指控,服務員把飯菜送到房間后,謝某手持一把剪刀威脅服務員,并逼迫其吃掉送來的飯菜,自己則在旁邊吸食冰毒。之后,謝某要求服務員同他一起出門。離開房間后,服務員趁機逃跑,并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并未找到謝某,酒店工作人員遂將其車輛鎖住。次日下午4時,謝某取車時發(fā)現車輛被鎖,與酒店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工作人員報警后,民警趕到。其間,謝某情緒激動,準備破壞酒店財物,民警上前阻止時,謝某與民警發(fā)生廝打抗拒抓捕,還咬傷民警張某手臂。經鑒定,張某損傷程度屬輕微傷,謝某在案發(fā)時由于冰毒所致精神障礙影響,使其行為時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受損。

  雁塔區(qū)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以暴力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造成執(zhí)行公務人員一人輕微傷,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采納了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的辯護意見,但對因吸毒導致辨認和控制能力受損而引發(fā)過激行為的辯護意見,雖經查屬實,但此情節(jié)不影響案件的定罪量刑。近日,法院一審判處謝某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