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傳媒網(wǎng)訊(陜西日報記者 秦峰 通訊員 劉竹玉)1月31日晚,陳某、姚某、龍某、徐某等人在略陽縣興洲國際酒店KTV唱歌期間,陳某和其女友馬某在包間外通道里聊天,此時在另一個包間唱歌的被害人李某也從包間出來在通道里休息,經(jīng)過陳某和馬某時看了一眼,陳某認為李某看了自己一眼,就辱罵李某,李某回罵一句后離開,陳某十分氣憤,遂回到包間糾集一同唱歌喝酒的姚某、龍某等人前往被害人李某所在包間,毆打被害人李某以及同行的周某、秦某,致三人輕微傷。后該案的四名被告人均以尋釁滋事罪受到法律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有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案中四名被告人借酒發(fā)瘋、無事生非、無理取鬧,隨意毆打他人致三人輕微傷情節(jié)惡劣,同時造成了公共場所的混亂,擾亂社會秩序,理應(yīng)受到法律制裁。檢察官認為法制觀念缺失、過分意氣用事、逞強好勝心強是青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檢察官特提醒各位青年朋友,意氣用事需謹慎,莫因耍威風(fēng)陷囹圄,希望能以此為訓(xùn),踏實做人,友善處事。